持中國普通護照去坦桑尼亞需要簽證,可以在線申請電子簽證,也可以在達累斯薩拉姆機場、桑給巴爾機場等指定口岸辦理落地簽證,單次入境費用50美元(商務部指南,截至2025年)。短期商務考察需辦理90天商務簽證(250美元),但持該簽證不能在坦工作。
要在坦桑尼亞長期工作或經營,必須先向勞工部門申請工作許可(Work Permit),再向移民局申請居留許可(Residence Permit),兩證都要有。按商務部指南,工作證加居住證合計費用約4,000–5,000美元,辦理週期一般2–4個月,應在入境前辦好。
短期入境:簽證類型
入境時護照剩餘有效期須超過6個月。沒有坦桑尼亞居留證的人入境時要填寫入境卡,並如實回答移民官關於來坦目的的詢問。
| 簽證/方式 | 適用情況 | 費用與要點(截至2025年) |
|---|---|---|
| 免籤 | 中國外交、公務護照 | 按中坦《互免簽證協定》,停留不超過180天免籤;普通護照和公務普通護照不適用 |
| 落地簽證 | 普通護照、公務普通護照 | 在達累斯薩拉姆機場、桑給巴爾機場等指定口岸辦理,單次入境50美元 |
| 商務簽證(Business visa) | 短期商務訪問 | 在機場申辦,有效期90天,250美元;不得在坦工作 |
| 電子簽證 | 各類短期簽證 | 在 visa.immigration.go.tz 在線申請,大陸和桑給巴爾通用,結果以電子郵件通知,可能被要求到使領館面談 |
| 駐華使館簽證 | 商務、探親、訪友、旅遊、返籤 | 需護照原件及複印件、申請表、往返機票、邀請函、邀請人身份證明等 |
電子簽證的具體費用和處理時間,官網未在靜態頁面公佈,以申請時系統顯示為準。當地生活、安全和經商的總體情況,見坦桑尼亞華人生活全指南。
長期工作:先工作許可,後居留許可
依據2015年10月1日生效的《外籍人士就業管理法》(Non-Citizens (Employment Regulation) Act),在坦長期工作和居住的外國人須同時持有勞工部門簽發的工作許可和移民局簽發的居留許可,而且必須先拿到工作許可,才能申請居留許可。
工作許可五個類別
| 類別 | 適用對象 | 費用(美元) | 在坦工作最長年限 |
|---|---|---|---|
| A | 投資者、自僱人士 | 1,000 | 超過10年/企業存續期間 |
| B | 規定職業(醫藥、科學、數學教師、大學教授等) | 500 | 5年 |
| C | 其他職業(商務、市場、施工、場地經理等) | 1,000 | 5年 |
| D | 經批准的宗教、慈善人員 | 500 | 5年 |
| E | 難民 | 免費 | 5年 |
以上費用和年限出自商務部指南附錄(2025年版)。指南正文同時說明,外籍員工工作簽證單次有效期為2年,到期需重新辦理。大部分在坦工作的中國人持C類。牙醫、醫生、會計、審計、工程師、律師、公證員等職業,在執業前還須依法註冊並取得執照。
居留許可三個類別
| 類別 | 對象 | 政府收費(美元) | 有效期 |
|---|---|---|---|
| A類 | 投資者(僱主) | 3,050;持投資證書公司經投資中心申請為3,355(含305美元中心收費) | 2年 |
| B類 | 受聘僱員 | 2,050;持投資證書公司為2,255(含205美元中心收費) | 2年 |
| C類 | 學生、志願者、學者等 | 見移民局居留許可指南 | — |
B類須先經勞工部門同意再向移民局遞交;B類和C類應在來坦之前申請。對移民局決定不服,可向內政部投訴。語言不通時,可以向在坦華人商會和華助中心求助。
額外收費:Special Pass 600美元
- 在坦桑尼亞境內直接申請工作證,在移民局辦理居住證時須額外繳納600美元Special Pass;在境外申請則不需要,但要遞交護照所有頁的複印件。
- 從一家公司換到另一家公司,需要原公司出具同意信(No Objection Letter),並額外繳納600美元。
- 在同一公司更換職位,需要出具升職信(Promotion Letter)。
在線辦理流程
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通過勞工部門的在線系統(OWAIS)與移民局電子許可系統聯合辦理,只應通過 epermit.kazi.go.tz 或 immigration.go.tz 提交。
- 掃描所有材料的認證副本。除照片外均為PDF格式,每個文件不超過500KB。
- 在線填寫工作許可/居留許可申請表,選對類別。
- 系統生成控制號(control number),按控制號繳納工作許可費,可銀行匯款或用VISA/Master卡在線支付。在投資中心或出口加工區登記的申請人要附上手續費收據。
- 勞工專員(Labour Commissioner)審核工作許可,之後系統轉給移民局局長處理居留許可。
- 獲批後再按新的控制號繳納居留許可費,然後到就近移民局錄指紋、拍照。
- 領取電子許可智能卡,卡內同時包含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資訊。
申請費不退還、不可轉讓。被拒後重新申請要再交費。
C類工作許可常用材料
- 申請信(cover letter)、申請表、藍底護照照片
- 護照複印件(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英文簡歷、英文勞動合同、詳細職位描述
- 畢業證書和學歷公證(中英文),非英文文件附翻譯件
- 公司營業執照、註冊證書、TIN和增值稅證明、完稅證明、NSSF和WCF註冊證明、公司章程
- 行業主管部門的批准或註冊(如適用)、投資證書(如有)
- 續簽或換類別時附原工作許可
A類投資者還要提供BRELA系統中的股權證明、股權轉讓證明(含稅務清關)以及租約或產權證明。申請A類居留許可時,商務部指南列出的材料包括公司半年銀行流水(超過30萬美元)和年度申報表。公司註冊和稅號辦理見在坦桑尼亞註冊公司。
外籍員工名額和「不可替代」原則
坦桑尼亞對外籍人員工作許可審核很嚴,一般按「不可替代」原則:這份工作必須在當地找不到可以替代的人。商務部指南稱,一家外資公司通常只允許僱用5名外籍專家。2022年《投資法》下,持投資優惠證書的企業在啟動期可獲得最多10名外籍人員的初始名額(Clyde & Co,2025年1月)。實際名額以審批為準。
商務部指南特別提醒:做貿易和一般零售的外資企業,其外籍人員辦理居住證時審查明顯更嚴,有的企業開業數年,投資人仍未拿到合法工作許可。2025年7月起,非公民被禁止從事15類小型經營活動,違規者可能被吊銷簽證或居留許可,詳見經商頁面。
常見問題
- 用商務簽證幹活:商務簽證明確不允許工作。先入境再補辦工作許可,除了要多交600美元,還有被認定為非法工作的風險。
- 換工作不辦手續:換僱主必須有原公司同意信,新許可批下來之前不要到新公司上班。
- 逾期停留:坦方對逾期停留和非法工作的具體處罰,我們未在官方頁面查到,請向移民局或中國使館確認。不要讓許可過期再續。
- 遇到檢查:證件齊全、合法經營時仍被為難,商務部指南建議堅持通過合理途徑或法律手段維權,不要採取過激行為,也不要行賄,必要時聯繫中國使館。
家屬隨行、學生和長期居留的具體安排,請參考移民局網站上的居留許可指南(Residence Permit Guide)。護照到期需要換髮,可看海外護照換髮;鄰國規定可對比肯尼亞簽證與工作許可。
在哪裡辦理
- 移民局:www.immigration.go.tz(簽證、居留許可)
- 勞工部門:www.kazi.go.tz(工作許可)
- 坦桑尼亞駐華大使館:北京市三里屯亮馬河南路8號,電話010-65321719(商務部指南,2025年版)
- 有投資證書的企業,可經坦桑尼亞投資與經濟特區管理局(TISEZA,原投資中心TIC)的勞工窗口辦理
參考資料
- 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坦桑尼亞(2025年版)(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商務部研究院、中國駐坦桑尼亞使館經商處,2025)
- 坦桑尼亞移民局官網(Tanzania Immigration Services Department,2026)
- 坦桑尼亞在線簽證申請系統(坦桑尼亞移民局,2026)
- 坦桑尼亞勞工主管部門網站(工作許可)(坦桑尼亞總理辦公室勞工部門,2026)
- 工作許可在線申請系統(坦桑尼亞總理辦公室勞工部門,2026)
- Unlocking opportunities: How to register with the Tanzania Investment Centre(Clyde & Co,2025年1月)
- Tanzania bans foreigners from 15 small businesses(The Star(肯尼亞),2025年7月29日)